考研录取类别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1-08浏览次数:64

  录取类别:非定向 委培 定向 自费 

  更新时间:2006-7-6 来源:《北京考试报》 

  报考硕士研究生时,网上报名系统会提示考生选择一种录取类别。目前,研究生录取分4种类别:“非定向”、“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自筹经费”。4种录取类别在培养方式、培养费用、毕业就业时都会有不同的政策。 

  非定向培养:是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考生的培养费用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因此,考生入学时不需交学费,国家按月发给考生一定的生活费,一般在260元左右。入学时,考生还需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到学校,毕业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 

  定向培养: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培养费用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委托培养:是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用由考生单位提供。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委托培养协议,不转档案、工资关系、户口,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是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录取前,考生与录取学校签署自筹经费协议,培养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可转入学校,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 

  录取时,学校参照考生本人选择的报考类别和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确定录取类别。一般说来,名次靠前的考生录为非定向,由国家出资培养。排名往后的考生划为自筹经费,个人出资学习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