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你!—“神农杯”上海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来啦~

发布者:护理发布时间:2023-12-24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适应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将举办第十一届“神农杯”上海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具体通知如下:

01

参赛对象

凡在20246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 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02

参赛形式及要求

1.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参赛者需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可以跨学院组队参赛(但团队成员务必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一件作品只能从一个单位申报),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2.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如团队或个人多报作品,将取消该团队或该个人所在团队的全部参赛资格;

3.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5.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

6.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或预期成效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7.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8.已有实物、技术证明等佐证材料项目,需确保成果产权为项目所有。项目购买成果、借用成果、伪造成果造成的纠纷由项目组自行处理,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03

参赛项目

参赛者的参赛项目必须是一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发明或服务(包括概念产品或服务)。其来源可以有三种途径:

1.参赛团队成员自己的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造、专利技术;

2.高校、科研机构研发的技术产品或服务;

3.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

以后两者为参赛项目的参赛团队必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参赛作品的创业计划书标题统一为“XXXX(指产品或服务)公司/项目创业计划”,例如“康为动力外骨骼手功能训练器有限公司创业计划”/“艺术点亮阳光人生项目创业计划”。产品/服务的名称可以比较详细。

04

参赛分组和内容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暂按照上一届国赛要求,设置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长三角”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申报,在进行各类各级比赛时,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05

报名方式与资料

参赛材料以各基层团组织为单位提交,不接受单独团队或个人报名;参赛团队需准备以下材料统一交至各基层团组织。

1. 参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

2. 项目介绍材料(20页以内PPT

3. 创业计划书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 汇总表

06

截止日期

请各班团支书于202416日前收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邮箱:hulifentw@163.com

申报表+汇总表: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