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通知公告

2026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9-25浏览次数:22文章来源:护理学院


 为保证2026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文件精神及《上海中医药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护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工作小组

1.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护理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员由相关领导和教学办公室相关人员等组成。

2.监察工作小组由护理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员由纪委及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招生复试期间,监察工作小组的监察人员巡视考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命题工作、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1.通过遴选,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研究生招生复试及考务工作,并对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教育和应知应会培训。

2.根据本年度护理专业招生计划数和复试人数等情况,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并配备记录员及候考管理人员各1名(应为在编在岗职工)。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工作小组审定。   

3.参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1.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需确保在推免系统中本条推免志愿的复试通知已确认,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本次复试无效。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需准备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干,并按此顺序排序):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教务部门盖章);

 (4)填写、盖章完整的《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须由考生原所在学校辅导员审核后填写、盖章);

 (5)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2身体状况审查:护理学院发放体格检查表给复试合格考生,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前往曙光医院(东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我校体检要求参照国务院发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1.复试内容:

 由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和综合素质(可含实践(或实验)能力考核)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总分500分。

 (1)外语水平(总分100分)+专业能力(总分150分)+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总分150分)+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2.参加复试的专家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须妥存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中工作人员和复试专家组成员不随意离开复试考场、接听手机。

4.复试结果

 (1)录取成绩(总分500分)=外语水平(总分100分)+专业能力(总分150分)+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总分150分)+综合素质(总分100分)。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复试结果。

 (2)考生有以下情形者,复试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方面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流程及公示

1.复试时间:

2025926日。

2.复试地点:

 上海中医药大学(浦东蔡伦路1200号)9号楼(请考生按照导引在规定考场参加考试)。

3.复试流程:

   (1)复试时间地点由教学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告知考生复试内容。复试前对复试者材料原件,如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盖教务部门章)等逐一审核。

   (2)考生现场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3)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中考生严格遵守复试纪律。除考试文具外,考生携带的其他物品(包括手机),必须放到监考员指定位置。考试期间,不随意离开复试考场和接听手机。

4.复试公示

 (1)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公示24小时,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2)一志愿复试结果将公示于护理学院官网。

六、咨询方式和监督与申诉方式

     考生咨询方式:护理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13222348382,邮箱:shutcm_huli@163.com

 监督与申诉方式:学院党办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1322234

 上海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25925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推免生.doc


上一篇:下一篇: